國有大行設立首席合規官由行長兼任,中小銀行已跟進,合規管理迎新局

   時間:2026-02-14 15:40 來源:快訊作者:胡穎

近期,國有大型銀行在合規管理領域邁出重要一步,農業銀行與中國銀行同日宣布設立首席合規官職位,且均由現任行長兼任。這一舉措標志著國有大行在合規管理機制上迎來重大變革,也引發了市場對金融機構合規體系建設的廣泛關注。

根據公告,中國銀行董事會于2月13日通過決議,聘任行長張輝兼任首席合規官;同日,農業銀行也宣布由行長王志恒出任該職位。這一安排在國有大行中尚屬首次,意味著此前運行二十余年的監事會制度逐步被更專業的合規管理體系取代。業內人士指出,行長直接兼任合規管理最高負責人,體現了金融機構對合規工作的高度重視,有助于將合規理念貫穿至經營決策全流程。

金融監管總局去年發布的《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明確要求,金融機構需建立覆蓋全業務的合規管理體系,并設置一年過渡期。隨著3月1日實施期限臨近,上市銀行加速推進相關部署。數據顯示,截至2月13日,42家A股上市銀行中已有21家明確首席合規官人選,其中約半數采用高管兼任模式,行長兼任成為主流選擇。

近期多家銀行密集披露人事安排:齊魯銀行于2月4日宣布行長張華兼任首席合規官;上海銀行2月11日公告由行長兼首席財務官施紅敏出任該職;光大銀行則于2月12日聘任副行長楊文化為首席合規官。值得注意的是,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國有大行已在去年修訂公司章程,將首席合規官納入高級管理人員序列。

冠苕咨詢創始人周毅欽分析稱,行長兼任首席合規官具有雙重優勢:一方面通過提升合規管理層級強化權威性,推動全行形成"合規優先"文化;另一方面依托行長對業務的全面掌控,可確保合規要求與經營實際緊密結合,避免出現"兩張皮"現象。這種模式尤其適合需要快速完成合規體系搭建的機構,能有效降低人員銜接成本。

金融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此前表示,新規旨在解決過往合規崗位職責模糊、獨立性不足等問題。通過統一崗位名稱、明確職責邊界,推動金融機構從被動遵循監管要求轉向主動構建合規治理體系。招聯首席經濟學家董希淼強調,金融機構的特殊性決定了其合規標準必須高于一般企業,合規管理不到位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損害消費者、股東等多方利益。

從實踐情況看,不同規模銀行呈現差異化選擇。除國有大行外,南京銀行、江陰銀行等城商行及農商行普遍采用行長兼任模式;股份制銀行和部分城商行則多由副行長或行長助理兼任;僅少數銀行設置專職首席合規官。董希淼建議,中小金融機構受規模限制,不宜盲目增設高管崗位,可通過高管兼任方式平衡合規管理與經營效率,一級分支機構也可參照執行。

隨著過渡期進入倒計時,尚未完成合規體系建設的銀行面臨更大壓力。業內人士指出,合規管理不是簡單的崗位設置,而需要構建覆蓋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到基層員工的完整鏈條,通過制度建設、系統支撐和文化建設形成長效機制。如何將合規要求轉化為業務發展的內生動力,將是金融機構面臨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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