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無人機技術的迅猛發展,其在生產生活中的應用日益廣泛,但違規“黑飛”現象也隨之增多,給公共安全和低空秩序帶來嚴重威脅。為有效應對這一問題,湘潭市公安局積極響應公安部部署,開展“凈空”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無人機“黑飛”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各類違規飛行活動,筑牢低空安全防線。
為強化警示作用,湘潭公安近日集中公布了一批查處的無人機“黑飛”典型案例。其中,2026年1月28日,市民王某在東方紅廣場操控一架微型無人機飛行時,因未按規定進行實名登記,被民警查獲。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四十七條,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對王某作出了行政處罰。
另一案例中,2025年5月至6月期間,傅某在未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批準的情況下,多次操控無人機在管制空域內飛行,且飛行高度超過120米,存在未經批準擅自放飛和超高飛行的違法行為。湘鄉市公安局依據相關法規,依法對傅某作出了行政處罰。
2026年2月下旬,楊某在飛行無人機時,同樣未進行實名登記,也未向空域管理部門申報飛行計劃,并在管制空域內超高飛行,屬于典型的“黑飛”行為。執勤民警現場將其查獲,湘潭縣公安局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對楊某作出了行政處罰。
湘潭公安提醒廣大市民,未按規定完成無人機實名登記擅自飛行、未經批準操控無人機進入管制空域、非法侵入或控制無人機機載信息系統、為違規行為提供程序工具,以及破解無人機禁飛區、限制區及空域管控設置等行為,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一經查實,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確保合法合規飛行,湘潭市境內持有民用無人機的單位和個人須完成兩大平臺登記:一是在UOM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綜合管理平臺完成實名登記;二是通過湖南公安服務平臺——微警務——無人駕駛航空器全生命周期備案完成備案。兩者缺一不可。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低空管理相關規定,依法實名登記、依規申請飛行、持證規范操作,主動了解飛行區域管制要求與安全警示,堅決做到守法飛行、安全飛行。如發現違規飛行線索,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共同守護清朗有序的低空環境,保障城市公共安全。






















